正文卷 第三千三百五十四章 公主殿下
明誠掙紮想跑,被君輕白一腳踩住。
“你再亂動,我就挑斷你的手筋腳筋,叫你一輩子變成廢人!
”她的威脅足夠有震懾。
她是個習武之人,對怎麼讓人痛苦這方面,很在行。
明誠果然動彈不得。
雲黛把刀子擱在燭火上烤了烤,劃開明誠的褲腿,對準傷處,毫不猶豫噗嗤一刀切下去——
“啊——”
明誠慘叫。
雲黛面無表情,冷冷道:“你這隻是腿,想想小二,子彈在肚子裡,那是什麼感覺?
還有臉叫!
作孽的混賬東西!
”
她的刀尖在他皮肉間随意翻找,痛的明誠慘叫着昏死過去。
雲黛現在還不想讓他死,也沒故意多折磨他,找到子彈後,就幫他包紮了起來。
好歹命是暫時保住了。
君輕白當然不能讓他好過,找來繩子,把他手腳都捆住。
“咱們接下來怎麼辦?
”
“找到玉玺。
”
雲黛把刀子和自己的手清理幹淨,便去書架,桌上和抽屜翻找。
很快就找到了。
對于明誠這樣極度自負和狠毒的人來說,他不會信任任何人,玉玺這麼要緊的東西,自然是帶在身邊。
他必定不曾想過,這樣一來,反而更容易被雲黛找到。
找出玉玺,雲黛又拿出紙筆,準備诏書,随即想到自己的字迹過于柔弱,下筆難免猶豫。
輕白問:“怎麼呢?
”
“我的字,力道太輕,雖然可以模仿自己,但形似神不似。
”
“我來。
”輕白笑道,“我從小就習武,我寫出來的字絕對是男人的字。
”
雲黛想了想,便把自己要寫的内容,以明誠的名義寫出來,讓輕白照着謄抄。
寫完好,蓋上玉玺。
這要多虧了明誠的剛愎自用,也虧得他把朝廷搞的一團糟,否則即便雲黛拿到了玉玺,也不能輕易的去冒充他來頒布诏書。
如今朝廷哪兒還有人呐。
什麼内閣外閣的,連宮女太監都被攆到兵營打仗去了。
皇宮簡直成了鬼宮。
明誠要這樣的皇宮,這樣的北齊有什麼用?
他要的當然不是北齊,他要的是利用北齊去攻打大周,得到曾經魯王沒有得到的那個位置。
君輕白謄寫了幾份,在宮裡繞了兩圈,才抓到一個太監。
“别殺我,别殺我……”太監吓的屁滾尿流。
“我不殺你!
”君輕白把他提到雲黛面前,“睜開眼看看,你可認得她是誰?
”
太監跪在地上,哆哆嗦嗦的睜開眼。
他沒想到眼前竟是個極為貌美的年輕女子。
而且他還認識。
“您是……公主殿下?
”太監忘記了害怕。
“你認識我?
”
“怎麼不認得呢,那年您第一次進宮,就是奴才引着您進來,去觐見陛下的啊。
”太監跪倒在地,老淚縱橫,“那都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吧?
您為何一點都沒變?
”
雲黛笑道:“我記得當初帶我進宮的,是個極瘦小的小太監。
”
“那就是奴才啊,那會兒奴才進宮沒多久,才十幾歲,可不就是小嘛。
這一轉眼,奴才都老了,公主殿下卻是一點也沒變。
奴才一眼就認出您來了。
”